中國時報 2007.06.23
媒體不願面對的真相
洪浩唐
「在特赦證明書轉發的儀式中,他始終不願讓媒體拍攝正面,似乎不屑公開接總統的特赦令。」、「楊儒門表示謝謝大家關心、感謝支持過他的人,並希望大家把這份關心轉給農民和小孩的營養午餐──但並沒有隻言片語感謝特赦他的陳總統。」……
甫被特赦出獄的楊儒門,即使在面對媒體時話並不多,但國內許多「善解人意」的新聞媒體還是可以依據他的「肢體語言」、甚或他「沒感謝到的人」來推論或證明他對總統特赦令的「不屑」,而紛紛作出如前述的新聞報導。在當事人沒進一步向外界說明之前,或許作為只能透過這種「傳播模式」來理解新聞事件的讀者或觀眾仍不免要問:這種報導方向有無扭曲當事人的意圖或理念?這種新聞推論對社會大眾的意義是什麼?
在討論新聞媒體報導這則新聞有無「過度解讀」?或該從什麼角度切入比較適當之前,我們可能必須先瞭解,媒體在報導政治新聞和其他議題時的主要差別(或「遊戲規則」):「政治新聞」作為一種類別,在於它所關注的焦點大多是政治人物間的「權力傾軋」,新聞內容所傳達的也較常是權力相關的兩造(或多方)因權力的轉移或鬥爭過程所產生的「劇情張力」──簡而言之,政治新聞所強調的「個人得失」遠大於它的「社會(群體)意義」。
從這兩天的新聞發展看來,顯然,國內的許多媒體是打算(或已經)把「特赦楊儒門」,歸類為政治新聞,而準備朝此一方向來報導了。如果是這樣,那麼令人好奇的是:在此事件中,權力相關的兩造所指的竟成了「楊儒門VS.陳水扁」(而非當初「白米炸彈客」所可能比較關心的「農業VS.全球化」或「農村VS.城市」)?
會有這樣的認知其實並不難理解:特赦令由陳總統頒布,其對象為楊儒門。但若我們再稍加深思,就會發現這其中的不得不然──特赦令是憲法授予總統的「特權」,我們找不到另一個可以遂行此一權利的「競爭者」與之比較(誰執行的較「恰當」),所以批評陳總統此舉是在「騙選票」的人可能得試著反過來想想:如果總統一直都沒特赦楊儒門,又會被人如何批評呢?「靠特赦來騙選票」在此一事件中會不會又是個「假議題」?
誠然,不論是農業問題還是經濟問題,作為享有全國最大權力的總統,本來就應「概括承受」地付最大責任,但如果媒體一徑地只朝政治方向解讀,而不願深入而誠實來面對楊儒門或其他農民團體所提出的訴求(並提醒閱聽人,要達成這些訴求所需的代價是什麼),這樣除了「窄化」此特赦案的意義外,又何嚐不是在消費楊儒門?
當然,相信沒有人會天真到認為光憑特赦楊儒門就可以解決台灣當下的農業問題,而把他塑造成一個英雄對改善台灣農業處境的實質恐怕也沒無濟於事,從歷史上來看,大凡塑造一個「反抗(抗議)英雄」都須要有一個明確的「壓迫者」來配合──而試想,如今的「壓迫者」是誰?或者,如今的「壓迫者」有那麼「明顯」嗎?
例如,那些一天到晚怪阿扁「鎖國」、恨政府跟不上「全球化」腳步、怨台灣喪失「競爭力」的人們,難道沒有察覺他們平日的「理念」(如果有的話)和楊儒門的訴求有多大的差異嗎?而從某些角度看來,我們大多數人(非以務農為生的人)在享受了「工業化」、「全球化」的好處的同時,又何嚐不是造成今日台灣農村困境的幫兇?我們要自問的是:我們肯犧牲自己的既得利益來換取社會正義嗎?我們會積極地要求政府停止在經濟上貪婪瘋狂的追逐而來省思國家整體的資源分配嗎?
若我們對上述的問題都不能明確地回答,那可能就比較能體會總統在特赦令中所說的「其情可憫」的意義何在──在正義與私欲、理想與現實猶在我們的內心深處對峙之時,同情和理解可能是邁向社會正義(改革)的第一步。而若媒體(照例)又將此事炒作成「政黨鬥爭」,那麼不僅楊儒門白白走了這麼一遭,台灣社會也將要喪失這寶貴的改革契機。
(作者為自由作家,彰化二林鄉親)
2007年6月2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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